“视同工伤”和“认定工伤”有什么区别?

2026-06-14 11: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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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工伤”通常指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视同工伤”指虽然不是典型的工作事故,但法律出于保护目的,将其视为工伤来对待,比如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结算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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