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阿明(化名)是个35岁的汉子,上有老下有小,为多赚点钱,他在城里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辆新能源轿车,注册了某网约车平台,专职跑网约车。租赁公司和他签了《车辆租赁合同》,约定月租4500元,车辆保险由租赁公司购买;平台则和他签了《合作协议》,写明双方是“合作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平台抽成20%,派单、定价、奖惩全由平台说了算。头三个月,阿明拼得狠。每天早上7点出车,夜里11点才收车,中间只简单吃口饭、歇半小时。平台常有“满单奖励”,为拿奖励,他连轴转,最多一天在线18小时,连续出车20多天没休息。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多跑一单,多赚一单。那天是周三,下午3点多,阿明刚送完一个乘客,车子停在路边等单。几分钟后,路过的行人发现他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脸色发青,赶紧报警。120赶来时,人已经没了生命体征,医院诊断是心源性猝死,诱因是长期过度劳累、熬夜、高强度工作。噩耗传来,家人悲痛欲绝,找平台和租赁公司讨说法,可两边都态度冰冷:平台说:我们是合作关系,不是雇佣,你是自己自愿加班,我们没逼你,猝死是自身疾病,平台无责。租赁公司说:车是好的,保险也买了,我们只租车,不管你怎么跑,人死在车上和我们无关。无奈之下,家属把平台和租赁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一、法院怎么判?(责任结论)最终法院判决:平台承担15%赔偿责任(约20万元),租赁公司无责,不赔偿,但可人道主义补偿。
二、为什么平台要担责?(关键理由)名为合作,实为管理控制:平台虽签“合作协议”,但对阿明有强管理——派单、定价、服务标准、奖惩、封号全由平台决定,阿明没有议价权,不是平等合作。2.放任疲劳驾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平台算法和奖励机制变相逼迫高强度工作,阿明连续多日超长在线,平台后台完全能看到,却不提醒、不限制、不强制休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3.未足额投保,规避责任:平台只给阿明买了“接单时段”的司乘险,没买法律要求的24小时人身意外险,出事就以“合作”甩锅,违反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规定。
三、为什么租赁公司无责?只租车辆,不涉运营管理:租赁公司只提供合格车辆,不参与阿明的接单、排班、工作时长管理,对他的工作强度无控制权、无管理权。猝死是自身疾病+过劳,与车辆无关:阿明是心源性猝死,和车辆质量、安全性能无任何因果关系;租赁公司已按合同买了车辆保险,无违约。无选任过错:租赁公司租车时,审核了阿明的驾照,无证据证明明知他有严重疾病还租车给他。
四、什么情况下租赁公司也会担责?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租赁公司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租的车刹车、方向盘、电路有故障,诱发意外(但本案无);明知司机有心脏病、高血压等重病,还租车给他跑高强度网约车;合同约定租赁公司负责安排运营、管理工作时间,却放任过劳。
五、家属能拿到哪些钱?1.平台赔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约20万元;2.租赁公司:自愿人道主义补偿(非法定赔偿);3.保险赔付:平台司乘险、个人医保及个人意外险对应理赔金额。六、总结(一句话说清)租车跑网约车猝死案件中,仅提供车辆、不参与运营管理的租赁公司无责;拥有实质管理权、诱导过劳、投保缺位的网约车平台,需依法承担次要赔偿责任,一纸合作协议无法完全规避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