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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不想支付经济赔偿,降低用工成本,不会出具正式的书面辞退通知,只让领导或HR口头告知。
一、口头辞退的风险
(一)没有书面凭证
劳动仲裁以及法院审理案件主要依靠书面证据,没有其他佐证的口头话语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口头辞退没有固定文字记录,导致辞退时间、原因、依据难找。
(二)双方理解有偏差
有些企业认为口头劝退属于初步沟通并非正式决定因而无需进行赔偿,但是劳动者觉得领导或者HR说说的劝退,就公司正式辞退通知。
由于理解存在偏差,双方之间的矛盾便会迅速激化,互相都不妥协。原本简单的用工争议最终只能够通过走法律途径来解决。
二、三步应对,掌握主动权
(一)录音固定辞退事实
遇到口头辞退的时候,先拿出手机开启录音来录制沟通内容,随后主动去确认三个关键信息:
第一,确认对方权限
许多没有人事决定权的部门主管,其口头劝退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直接问他们是否有权代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确认工资结算方式,弄清楚离职工资的计算方法,发放的时间。
第三,确认当月社保和公积金是否正常缴纳,如果公司称已经停缴,那么也可将此当作被辞退证据。
录音最后的部分,明确表明“我不认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此操作能够防止公司后续称你同意离职,并且还能够证明并非是自己主动想要离职。
(二)不主动离职、不随意签字
公司口头辞退员工,最终的在于让员工主动离职,无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企业为了达成这个目的,会采用各种办法,直属领导会打感情牌,HR称工作不够认真,要不就是公司业务进行调整、岗位不存在,让你觉得自己不适合该岗位,主动提出离职。
大家一定要守住底线:
第一,口头辞退不具有效力,没有加盖公司印章书面辞退,不要当真。
第二,不要随意签署离职文件,尤其是《离职申请书》,一旦签署就会被视为自愿离职。
(三)做好取证再维权
口头劝退不起作用时,不少公司会采用岗位调动、降低薪资、取消打卡权限,甚至不让员工进入公司等措施,逼迫员工主动离职。
碰到这些情况时,要进行维权,得先区分情况留存好证据,不要直接离开,搞清楚情况,再留证据,进行后续事宜。
公司如果收回办公设备、取消打卡权限、不让员工进入公司,使用带有时间地点水印的相机拍摄视频,留存证据。
确认公司是故意逼迫离职之后,就给公司负责人以及人HR发送书面文件,问公司如此行事缘由。
注意,不要冲动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有严格条件,盲目维权可能出现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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