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误工费的“实际收入状况”如何确定?

2026-07-12 16: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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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状况的确定标准(计算标准)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即: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受伤后的劳动收入)。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收入减少证明等直接证据。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需提供近三年的收入证明(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无法举证收入情况: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特殊人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未成年人,若能举证证明确有劳动收入(如返聘、个体经营等)且因侵权导致收入实际减少的,可支持误工费;无劳动收入或仅从事家务劳动的,一般不支持误工费,但可酌情结合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偿。注:误工费的计算遵循“损失填补”原则,即仅对受害人因侵权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部分进行赔偿,若受害人在受伤期间单位未扣减工资,则不存在误工损失,不支持误工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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