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财物,能追回吗?

2026-07-14 11: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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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婚外第三者(如转账、买房、买奢侈品),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因婚外情将大额财产赠与第三者,既非日常生活所需,又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应当返还。两种情形:金额小、属日常消费(如几百元红包)——追回难度大,法院通常不支持。金额大、明显超出日常开销(如数万转账、购房购车)——全额可追回,法院支持。注意:只能追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若赠与财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无权追回。律师建议:收集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聊天记录、购物凭证等证据,证明赠与事实及金额。以“赠与合同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为由,将第三者列为被告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赠与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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