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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老人走后留下的房子、存款、股票怎么分,往往是家里最伤和气的事。很多人上来就问"遗产到底按什么顺序继承",其实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这篇文章把继承顺序掰开揉碎讲明白,看完你心里就有数了。 ## 一、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民法典第1127条第1款把法定继承人分成了两拨: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2款说得很明白: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第一顺序没有人的时候,才轮到第二顺序。 这里要提醒一句,深圳独生子女多,很多独生子女以为爸妈走了遗产全是自己的,其实不一定。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在世,他们作为父母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要一起分的。 ## 二、有遗嘱、有协议,顺序就变了 民法典第1123条定了大原则: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排在最前面,其次是遗嘱,最后才是法定继承。老人立了遗嘱说房子给谁,那就按遗嘱来,其他继承人再眼红也没用。深圳独居老人请人照顾、签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很常见,这种协议一旦有效成立,财产就按协议走。 ## 三、几个容易搞错的特殊情况 1. 代位继承。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由这个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他继承;兄弟姐妹先于老人去世的,由他们的子女代位继承。简单说,孙辈可以顶替已故的父母来继承。 2.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第1129条写明: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注意,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是逢年过节去看一眼。 3. 子女的范围。第1127条第3款明确: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算"子女",一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深圳家庭结构多样,别把非婚生、养子女排除在外。 4. 份额怎么分。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分配时应当予以照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也可以多分。 ## 四、深圳办继承,实操注意三点 第一,有遗嘱先确认遗嘱效力,别自己一句"遗嘱无效"就按法定继承来办,搞错了反而麻烦。 第二,房产继承过户,通常要先办继承权公证,或者通过法院确认继承权,再拿着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转移登记。深圳一套房动辄几百万,材料不全来回折腾非常费时间。 第三,继承人不止一个的时候,先协商好各自份额再办手续,避免手续办到一半又起纠纷,最后还得打官司收场。
遗产继承看着简单,真办起来材料、份额、遗嘱效力全是坑。如果你在深圳正面临继承问题,拿不准顺序怎么排、手续怎么办,点击 imlaw.cn 免费在线咨询,让律师帮你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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