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斗胆来回答一下,应该绝大多数法官在开庭前都会粗略看过案件的卷宗,还有部分法官有可能已经初步研究过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证据材料了。
因为笔者发现,承办的有一些案件在开庭时,能看到法官会把这个案件需要向双方当事人询问调查的内容提前写进庭审笔录。而等到开庭时,到了法庭调查阶段,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再进一步增加或者删除需要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的问题。
而有部分民商事案件,其实有可能是存在这种法官到了庭审时才认真或者才看到卷宗的情况的。
而且这还会因为案件所处阶段不同,法官是否在庭前阅览过卷宗也会有所不同。
二审阶段的承办人员普遍会比一审程序中的承办人员看卷宗的时间会更晚一些,而且二审阶段如果法院安排庭审或者庭询,承办人在开庭前或者开庭时才看卷宗会比一审的情况更多些。
当然,这只是笔者代理部分诉讼案件时通过临开庭前几分钟与开庭时的提问观察得来的,这种观察得出的结果也不一定准确。
但不知道会不会还有一些情况是,承办人会在开完庭后才完整地查看全部卷宗内容。因为在开庭后(出判决前),有时候法院还电话调查了很多问题,也让补充几份情况说明。不过也有另一种可能是等到要写判决时,法庭才发现有一些案件事实或者证据问题并未查明。
不过法庭审案量大,也能理解。而且其实法庭在什么时候才看到卷宗对于案件的审理并不一定会有绝对的影响力,因为毕竟同类案件法院可能已经审理过很多,案件的争议焦点、关键事实以及法律适用等内容可能已经大致形成比较完整的审案思路了。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