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开发商有民事纠纷如何保护自身利益?刘律师最近代理了一些起诉开发商的案件,包括退房类纠纷和供应商货款类纠纷,因为这年头大家最怕开发商暴雷倒闭,所以诉讼时肯定要进行财产保全。
这里有个很重要的问题,想要进行财产保全,首先要知道对方有哪些财产可以供保全。
首先是银行账户和存款,我们可以查询开发商的银行账户提供给法院,包括资金监管账户。其次是房产,房产又分为已办证和还没办证的。办证的好说,提供房号法院可以直接查封;没办证的又分两种情况,办了预售证的和没办预售证的。已办预售证的在售房产,虽然法院系统也是无法直接查封,但是可以提请住建部门协助预查封。刘律师前几天就和法官沟通了这种情况。法官一开始回复没有登记的他们查封不了,后面我告知他们虽然没登记、但是该房产已办理了预售证,可以发协执给住建部门协助预查封,后来果真成功了。
预查封相当于这套房开发商就卖不了了,无法办理备案和过户手续,可以迫使对方履行债务。那如果是没办预售证还在建的房产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法院也可以查封,只不过无法通过网上查封,需要前往现场进行查封。
最后,就是土地使用权了,如果没有其他财产的话也可以申请查封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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