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伤认定书,雇主责任险能否获得赔偿?

2025-02-10 1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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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在单位受伤,单位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员工两个途径获得赔偿:

  一是与单位私了,即员工与单位就受伤遭受损失事宜,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材料,由单位赔偿一笔款给员工然后了结此事。

  二是走法律程序,即先进行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然后走工伤认定,接下来走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再走工伤保险待遇理赔的程序向单位主张赔偿款。

  若员工没有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也没有申请工伤认定,而是与单位私了,单位依据双方协商将相应款项支付给员工。

  单位此时遭受了损失,于是向已经投保了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单位没有提交工伤认定书,而不赔偿,是否合理?单位能否获得赔偿?

  雇主责任险是一种商业保险,旨在保护单位免受因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残疾或死亡而可能产生的高额赔偿。

  单位已经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会根据单位投保的雇主责任险出具保单,保单会记载赔偿的项目,赔偿的限额等内容。

  若员工发生了事故,单位向保险公司理赔,该保单非常重要,同时还有一样材料也非常重要——保险条款,该材料中记载了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单位申请理赔需要的材料,以及员工伤残等级赔付的比例等内容。

  一般情况下,单位先是与保险公司继续协商理赔,只有协商不了,才会启动法律程序。对于保险公司理赔不大的案子,大多案子都是协商解决,但是对于伤残等级很高的案子,比如一级、二级伤残的情况,协商就会显得吃力,保险公司会找各种理由来降低自身的赔偿数额,因为他们的赔偿原则就是能少赔就少赔。

  虽然保险条款中约定了单位在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时,需要准备如下材料:住院材料,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如果材料不齐全,他们要不就不理赔,要么就对理赔款进行打折,在原本的基础上少很多,才肯与单位协商解决。对于没有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保险公司不赔或者是少赔的情况下,有如下理由可以应对。

  首先,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以单位需向其员工承担赔偿责任为基础,如果单位已经向员工进行了赔偿,那么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其次,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置程序,并非商业保险的必经程序。

  最后,即便在保险条款中,有保险公司要求进行理赔时,需要单位提供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若单位没有提供,保险公司将免除赔偿责任的条款。那么该条款属于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而对于免除或者减轻保险公司责任、排除或者限制公司权利等与公司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需要保险公司向用人单位使用足以引起单位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明显标识向单位进行提示,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公司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该条款与公司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此外,单位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之规定主张格式条款无效,从而即便无工伤认定书,单位也可以向保险公司依据员工伤残等级、保险条款主张赔偿。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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