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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开货车、跑运输的老板,都搞不懂一件事:随车工人卸货时从车上摔下来,到底算“车上人”,还是能走交强险、三者险赔付的第三者?今天用上海真实判例,一次性给大家讲明白,遇到保险公司拿条款拒赔该怎么办。
一、真实案例:工人卸货摔死,保险公司一分不赔?上海一家模具公司有辆货运货车,买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司机开车带工人周某送货,等货物全部卸完,工人准备下车时,一脚踩空从车上直接摔落在地,头部重重磕到地面,送医抢救后没能救回来。家属拿着材料找保险公司理赔,对方直接拒绝赔付,理由很简单:出事的时候周某是车上的工作人员,属于合同里写的“车上人员”,不在三者险、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公司不服,直接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二、一审判赔、二审维持!法院说出关键道理是车上人还是第三者,只看“出事那一秒人在哪”。“车上人员”不是固定身份,是跟着事故瞬间位置变化的动态概念。周某受伤致死的关键瞬间,他人已经离开车厢、落在地面上,不再属于“车上人员”,法律上直接认定为第三者,理应享受交强险、三者险保障。保险公司不能随便缩窄理赔范围设立交强险的初衷,就是保障车祸里无辜的第三方受害者,分担社会风险。保险合同里那句“排除车上人员”的格式条款,不能无限扩大解读。法规只排除车辆行驶过程中、待在车厢内的驾乘人员;只要人脱离车体落到地面发生伤亡,身份就自动转换成第三者。最终结果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0万元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给货车老板、随车工人提3个实在提醒
1.两种受伤情况,理赔险种完全不一样-车子在路上开,人在车厢/驾驶室里磕碰受伤:属于车上人员,只能靠车上人员责任险赔钱;-装卸货、修车、下车过程中摔落,落地之后才受伤:属于第三者,交强险+三者险都能赔。
2.保险免责条款不是“万能挡箭牌”以后再遇到装卸摔伤,保险公司拿“属于车上人员”拒赔,不用自认倒霉。这种一刀切的拒赔理由,法院大多不认可。
3.跑货运建议两类保险配齐不少货车老板只买三者险,忽略驾乘险,其实风险有漏洞:行车途中车内人员受伤只能走驾乘险;下车落地意外靠交强险、三者险。两类保险搭配买,才能完整护住司机、随车工人。
四、遇到同类拒赔,该怎么做?保留完整证据:现场照片、卸货记录、医院救治材料、事故说明;和保险公司协商沟通,明确告知“人员落地即转化第三者”的司法裁判规则;协商无果直接走诉讼途径,类似案件法院普遍支持受害方理赔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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