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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诚意金纠纷
案情:向中介转账3000元看房诚意金,房价谈妥,因家中老人腿脚不便,房屋楼层过高,要求中介另找二三楼房源,中介无法提供,拒不退诚意金;无收据、无书面合同,转账备注为诚意金。
法律要点📌
1.诚意金≠定金:诚意金属于看房服务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定金才具备不退的法律效力。没有签订购房买卖合同,未达成最终交易,中介不能直接没收诚意金。
2.中介没有出具收据、没有签署书面协议,属于中介不规范经营。
3.中介仅完成议价,并未促成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因客观家庭居住条件原因无法购房,中介扣除实际少量劳务成本后,余款应当退还。中介主张全额扣留没有法律依据。
现有证据
转账记录(备注诚意金)、和中介全部微信聊天记录(沟通楼层、换房、退款沟通记录)。
分步维权方案
1.书面催告退款:微信文字正式发催告,留存记录。
参考话术:本人交付3000元看房诚意金,并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因家属身体原因该房屋楼层无法居住,要求更换低楼层房源,贵中介无法提供。现要求3日内退还全部诚意金3000元。如拒不退还,将向住建部门、12315投诉并提起民事诉讼。
2.行政投诉渠道
-12315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中介违规收费,不开收据。
-住建局房产监管科,投诉房产中介行业违规行为。
3.诉讼途径(协商、投诉无果)
向中介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小额起诉,诉讼费50元。
被告:中介公司(查企业工商信息)。诉讼请求:判令返还诚意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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