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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分清两个概念(2024新《公司法》)
1.法律定义上「控股股东」:>50%(50%以上)
法条:《公司法》第216条:出资额/持股占50%以上,就是控股股东;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支配股东会,也属于控股股东。
2.实务常说「绝对控股(能单独决定全部核心重大事项):≥2/3(≈66.67%,俗称67%控制线)」
法条:《公司法》第66条: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这6类重大事项,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只要表决权≥2/3,可单方拍板这6件“生死大事”,这就是股权实务里常说的绝对控制线
📌配套另外2条常用股权生命线
->50%(俗称51%):相对控股
普通股东会事项(任免董事、经营范围变更等)过半数即可通过;但管不了修改章程、增减资等重大事项。
-≥1/3(≈33.34%,俗称34%):一票否决权
阻止上面6项重大事项通过。
⚠️重要提醒
-看的是表决权比例,不等于工商登记持股比例(公司章程可设置同股不同权);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表决规则有细微差别;
-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约定表决规则,优先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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