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两天因工受伤,未签劳动合同能得到赔偿吗?

2024-01-05 15: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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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们企业有个员工刚来上班第二天在操作机器的时候不慎把手臂交进机器里,骨折了,他的家属现在来找我们公司闹事,要我们给他办理工伤,但因为时间短,没来及签订合同,更没有缴纳保险,让我公司出全部的费用,我们觉得很冤枉,想咨询一下

  答: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受伤员工和你公司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受伤员工虽仅在你公司工作2天,但其受你公司的管理,从事你公司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受伤员工提供的劳动是你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你公司与受伤员工之间存在用工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时间的长短不影响已经存在的劳动关系,故应确认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既然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若仅因劳动者初到公司上班,就认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则不利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信任关系,破坏劳动者用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期待可能性,违背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初衷,影响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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