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行政案例裁判要旨21

2024-07-13 10:21:39

925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陈某诉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行政强制案2023-12-3-002-002 / 行政 / 行政强制措施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4.21 / (2017)渝03行终22号 / 二审裁判要旨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我国将行政强制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口头传唤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合法的行政强制措施至少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行政性,即行政强制措施是有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二,控制性,即具有强制性,能够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权益进行一定的强制控制;

  第三,暂时性,即该措施是并非对行政相对人相关权利的最终处分;第四,限制性,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进行限制,其适用条件必须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判断口头传唤是否违法,要同时具备上述四个特点,防止偏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