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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习惯解释,是指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或有歧义时,依据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解释方法,为《民法典》合同编确立的重要规则。
习惯含两类:一是当事人之间的惯常做法,即双方长期交易形成的固定模式;二是行业、地域通行习惯,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应知的普遍做法。解释时,以合同文义为基础,结合习惯填补漏洞、厘清歧义,优先于任意性规范适用,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
主张适用习惯的一方需举证证明习惯存在、双方知晓且未明示排除。该方法契合商事实践,还原真实缔约意图,平衡双方利益,维护交易稳定与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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