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以正当理由提起合理事假申请,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2026-04-28 14: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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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以正当理由申请事假,用人单位不得无故不予批准。申请事假事由符合人之常情,且已获人事部门审批,履行了请假手续。公司未能证明不批准该事假的正当性,其他解除理由也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公司以旷工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用人单位行使用工管理权应合法合理,尊重公序良俗。履行审批手续时,应结合具体情境,考量请假事由的正当性、紧迫性及合理性,对劳动者的事假请求不应过于严苛。特别是劳动者因直系亲属死亡等紧迫事由申请事假,且未超过合理期间的,用人单位应予以理解和尊重。

  综上,提醒用人单位应合理对待员工的事假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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