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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合同,但实际存在用工关系的情况,就是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实际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后形成合法的用工关系。
判断是否为事实劳动关系,实际用工才是关键的,纸质合同并非关键。
按照公司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并接受管理,公司定期发放报酬,就算没有书面合同,劳动关系也成立,受到劳动法保护。
二、事实劳动关系产生原因
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第一,用人单位故意规避法律责任。
有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法律义务,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不签订合同企业可能不缴纳社保、公积金,在用工出现纠纷时企业会推辞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第二,劳动者法律欠缺
劳动者只关注工资能否按时发放,不在乎劳动合同有没有签订。
第三,劳资双方对用工存在认知误区
企业认为像临时工、小时工这类临时用工无需签订劳动合同,只有长期全职岗位才需要签订合同。
实际上,符合劳动关系条件的这类用工属于合法劳动关系,不签属于违规。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第一,双方主体资格合法。
用人单位应当是合法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还应当具备用工资质。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是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劳动能力。
第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
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劳动者遵守公司考勤、奖惩、作息等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劳动者获取的收入是用人单位给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属于公司的工作人员。
第三,劳动者的工作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四、常见证据
以下证据,可作为仲裁、诉讼的依据:
入职凭证: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以及面试通知短信等。
薪资社保记录:包括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记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等。
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接受公司考勤管理,打卡记录、考勤表、加班通知以及排班表。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辅助证明用工事实。
公司公开资料:公司内部刊物、官网发布的本人工作事迹以及作品报道。
工作业务记录:工作记录单、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客户业务记录等。
公司书面文件: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以及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
奖惩荣誉凭证: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以及工会会员证等。
线上沟通记录:工作邮件、微信以及工作安排短信。
音视频资料:与公司领导进行谈话、沟通工作的音视频资料。
财务凭证:借款单、报销凭证单据。
官方调查笔录:交警、安监等部门所做的调查问笔录。
维权登记记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的登记情况。
地址佐证:可作为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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