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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可以休养多久?休养期间公司能不能降薪?医生不开病假条,还能不能继续带薪休养?其实这些问题都和停工留薪期相关。
一、停工留薪期
劳动者如果因工受或确诊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和康复的法定期间便是停工留薪期。
在这期间,职工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将由所在单位每月足额支付,单位不得克扣工资、降低待遇,也不能按照病假标准发放。
停工留薪期时长的认定以及工资核算的标准由各省自行确定,存在一定差异。
二、三种认定方式
(一)按官方目录
部分省市制定了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和伤情目录,明确不同受伤部位对应的休养时长。
在这些地区,直接对照受伤部位查询官方目录,就可以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
如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提前复工,单位正常发放工作工资后,仍要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可以同时领取正常工作的工资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不能拒绝支付。
(二)劳动能力鉴定认定
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申请停工留薪期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结论书中确认的时长,双方都要遵守。
对这种认定方式,劳动者和企业有不同的选择方向:
对劳动者来说,一般不建议申请。处理工伤纠纷时,仲裁委和法院通常会结合医嘱和伤情酌情确定时长,结果往往比鉴定结论更长,劳动者可以获得更久的全额工资待遇。
对企业来说,更适合申请停工留薪期鉴定。鉴定结果明确,裁判机关不能随意调整时长,可以避免企业支付过多。
(三)由仲裁或法院酌情认定
国家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必须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总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注意: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伤情稳定后才能进行,停工留薪期一般计算到定残当日。除工伤复发外,定残后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按病假处理。
医生不再开具病假单,说明伤情已经稳定,可以正常上班。
职工如果觉得没有完全恢复,可以向单位申请调整工作岗位,不能再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三、工资的三种计算方式
各地执行标准不同,主要有三种计算方法:
1.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不含加班费)
河南人社部门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所指的是职工正常出勤应得、不包含加班工资及福利。
2.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含加班费),代表地区:广东
广东会将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所有工资性收入纳入计算,单位所承担的社保、公积金、职工福利等不计入。
3.按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不含加班费),代表地区:浙江
浙江省规定,按工伤发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基本工资、计件工资、奖金以及津贴补贴等,不包含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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