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同中的同时履行原则

2026-06-30 11: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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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履行,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无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基本义务。《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这是全面履行原则在双务合同中的体现。该原则在域外立法例中也得到认可。《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6.1.4条规定,在当事人各方能够同时履行的限度内,当事人各方应同时履行其合同义务,除非情况有相反的表示。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所以就产生了一个基本的但确实复杂的问题,即应该由哪方当事人先行履行?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则实践中履行顺序主要依据惯例而定。这样规定的主要目的是引起合同当事人对履行程序的注意,并且鼓励他们在必要时拟定合适的合同条款对此问题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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