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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盲目举证可能会帮公司减轻举证压力,把本该由公司承担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最后反而让自己的主张难以主张。
一、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入职登记表
很多人认为它能用于证明入职时间、岗位以及工资,被认为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
入职登记表中把工资、岗位、入职时间写清楚、双方签了字,可能被认定事实劳动合同。
和老板、HR的录音
如果录音里显示,公司主动提出签劳动合同,但因为其自身拖延、拒绝签字,所以双方才没签字,这份证据反而对劳动者不利。
因为仲裁判断未签合同的责任,主要看过错在谁。提交这份录音,有可能导致诉求难以被支持。
二、主张未休年休假补偿
劳动者离职之后,对于未休的带薪年假,提出合法的未休带薪年假工资补偿的要求。
劳动者无需去证明未休年假,相反,是公司应当拿出证据,证明已给员工安排休假或者已将未休年假的工资发放。
公司如果没有提供考勤记录、年假审批单、工资凭证、员工休假签字记录等材料,就有可能被认定员工未休年假需支付补偿。
三、主张违法解除2N赔偿
劳动者被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可以主张2N赔偿。
公司以违纪、失职、不达标这类理由辞退员工,要拿出证据、公司制度、辞退流程文件以及公示记录等。
如果公司无法拿出证据,证明辞退行为合法,会被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支付2N赔偿金,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四、公司以“不胜任工作”辞退
公司常用的辞退理由,常见的有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借口辞退。
这类纠纷中的核心在于公司辞退流程以及考核制度是否合法,证据的作用并非那么关键。
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如果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进行辞退,需要满足两个要求公司应当具备清晰且能够量化的考核标准,需要提前向员工说明,不能只靠领导说两句话就辞退员工。
认定员工不称职,先应该为员工开展培训或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如果还不胜任工作,才能辞退。
开庭时,劳动者不用提交大量业绩证据,只要说清公司没有明确的量化考核标准。公司没有先做培训或调岗,直接辞退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者坚持不交不应交证据,让公司进行举证,掌握仲裁主动权、提升胜诉概率、获取足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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