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2024-01-06 16:31:47

1056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案情简介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系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依约对涉案的82首音乐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集体管理。

  在A公司网站可搜索案涉82首歌曲名称并可进行彩铃订购及下载。根据A公司网站关于彩铃业务的介绍,此功能仅支持B集团用户,开通彩铃包月成功后,每月月初将会从用户话费中自动扣取包月费用。2018年6月,B集团辽宁公司与A公司就彩铃业务信息费收入比例订立合同。

  音著协就案涉82首歌曲的词曲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全国多地针对A公司与当地B集团的侵权行为分别提起了侵权诉讼,均获得每首歌曲判赔1000至2000余元不等的胜诉判决。

  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A公司、B集团辽宁公司大连分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原告音著协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8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