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管理是如果规定的?

2024-12-09 14: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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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最早在2007年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已失效)中进行了确定,2015年、2021年、2023年《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完善。2019年《证券法》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上升为法律。

       新《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对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进行了规定。

公司法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由其为债券持有人办理受领清偿、债权保全、与债券相关的诉讼以及参与债务人破产程序等事项。

本条是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请和管理职权的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公正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

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可能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决议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是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信义义务与法律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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