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案情简介
2022年,原告刘某骑行电动车正常行驶时,被被告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倒,造成刘某腿部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周某仅垫付部分医疗费,便拒绝赔偿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其他损失,刘某伤情稳定后委托律师处理赔偿事宜。
办案过程
律师介入后,先协助刘某办理伤残等级鉴定,确定构成十级伤残;随后全面梳理医疗费票据、病历、误工证明、护理证明、交通票据等全部损失证据,核算各项赔偿金额。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部分费用免赔抗辩,律师依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逐一列明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与保险公司、肇事方多次沟通协商,协商无果后及时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6万元,超出保险部分由被告周某承担。
李明律师点评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首先要及时就医、保留全部诊疗凭证,同时固定事故责任、对方车辆及保险信息。赔偿项目不仅包括医疗费,还涵盖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损失,切勿轻易接受不合理的私了方案。遇到赔偿推诿时,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