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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并不少见。很多包工头带着工人干完了活,却发现上家跑路了或者根本没钱,这时候能不能直接找最上面的发包人要钱?答案是: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通俗地说,只要发包人还欠着上家的钱,实际施工人就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其在欠付范围内直接支付。在济南某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某劳务分包队伍因上一级分包人资金链断裂无法付款,最终法院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直接向实际施工人支付了三百余万元。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侯法政律师提醒,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时,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完成了相应工程量以及发包人存在欠付款项,建议施工过程中注意保存施工日志、签证单、结算单等关键证据。同时要注意,该条司法解释仅适用于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挂靠关系下的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起诉发包人,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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