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确认劳动关系之诉应当适用仲裁时效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明确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法律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看,劳动者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未有排除适用仲裁时效的解释空间。虽然有观点认为,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作为确认之诉,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关于请求对事实的确认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受劳动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民法典》第198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对于相关仲裁时效问题明确作出规定的情况下,不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不同解释。故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仍然应当适用仲裁时效的相关规定。
来源:法答网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