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合同约定仲裁的,费用最终由谁承担=合同有无约定+仲裁庭裁量,基本原则是"败诉方承担",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里另行约定,仲裁庭一般尊重约定,也有调整空间。
一、仲裁费的构成
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第2条,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用于仲裁员报酬、机构运转)+案件处理费(差旅、鉴定、翻译等实际支出);立案时由申请人预交(反请求由被申请人同时预交),裁决时再由仲裁庭定最终承担方。
💡律师费不属于仲裁费本身。合同里想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必须单独写明"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之类的约定,否则仲裁庭一般不裁。
二、承担规则的三个层次
1.约定优先
合同争议条款里可以约定仲裁费怎么摊(比如"由申请人承担""由败诉方承担""各自承担"),只要不违反强制法、公序良俗,仲裁庭通常认可。即使约定"申请人承担",申请人胜诉后也很难推翻——除非能证明订约时对方利用危困/缺乏判断能力构成显失公平并行使撤销权。
2.无约定时的法定原则
全败全担:败诉方承担(《仲裁收费办法》第9条)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仲裁庭按责任大小定比例
调解/和解结案: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由仲裁庭裁
3.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权
即便合同有明确约定,仲裁庭仍可结合案件结果、过错、公平原则调整比例,约定不是"免死金牌"。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经费财政保障。
三、关键法条
《仲裁法》第76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收取办法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第9条:仲裁费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仲裁庭按责任大小确定各自比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签合同时如果想把仲裁费(含律师费)锁定给对方,记得在争议解决条款里单独写明一句"因仲裁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由败诉方承担",比笼统写"仲裁费由XX承担"更稳。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