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一、谁算“超龄人员”
•男满60周岁、女满50/5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务工者;含已退休领养老金与未退休但超龄两类。
二、用工关系:不再“一刀切”(2025.9.1起)
旧规则(已废止)
•只要退休/领养老金,一律按劳务关系,无劳动法保护、无工伤、无补偿。
新规则(实质审查)
•符合以下4条=劳动关系,享劳动法全保护:
1.接受考勤、制度、考核与奖惩管理;
2.从事主营业务,非临时帮工;
3.按月固定发薪,非按次/件结算;
4.长期稳定用工,非短期/一次性合作。
•不满足则按劳务关系(民事合同)。
三、核心权益(2026.1.1新规强化)
1.书面协议:必须签,明确工时、薪酬、休息、保险、安全等。
2.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拖欠克扣。
3.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加班;禁止危险/禁忌作业。
4.工伤保障(重中之重)
◦单位必须单独参保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
◦未参保则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
◦多地允许65周岁以下超龄人员参保(如四川、浙江)
5.维权渠道:可走劳动仲裁+诉讼,或直接按合同纠纷起诉。
四、企业用工风险与对策
主要风险
•误判关系:按劳务用,实质被认定劳动关系,面临双倍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工伤赔偿。
•工伤无保:未参保工伤,事故后全额自担,赔偿金额高。
•免责无效:合同中“工伤自负”“免责条款”法律无效。
合规建议
1.先评估:符合劳动关系→签劳动合同+缴工伤;临时劳务→签劳务合同+购高额意外险。
2.必参保:优先单独缴工伤保险;商业意外险仅作补充,不能替代工伤。
3.合同规范:明确工作性质、报酬、安全责任、工伤处理。
4.用工管理:不安排加班、不派危险岗位;做好考勤、考核、薪酬记录备查。
五、维权要点(劳动者)
•留证据:考勤、工资流水、工牌、聊天记录、工作安排记录。
•工伤处理:事故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可向社保部门投诉或仲裁。
•欠薪/辞退: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补偿、赔偿。
六、新规时间线
•2025.9.1:最高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生效,废止“退休即劳务”旧规。
•2026.1.1:人社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施行;新增独立案由,司法全面实质审查。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