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我农村建房,工人摔伤,法院判我百分之五责任,我当时跟包工头有口头协义,说出了事一切算他的,有录育,我能向包工头追偿吗
律师建议:在农村雇建房工人受伤的情况下,房主与包工头签订的“包工头负全责”协议在法律上通常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协议可能因免除房主的法定责任、加重包工头的责任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1. 房主的选任过失责任:如果房主将建房工程发包给没有建筑资质的包工头,可能因选任过失而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 包工头的安全保障义务:包工头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提供足够的防护措施或疏于安全管理,通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3. 工人的自身过错:如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忽视自身安全,存在一定过错,也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
实际案例参考:
在类似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例如,房主可能因选任过失承担20%的责任,包工头因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承担60%的责任,工人自身因疏忽承担20%的责任。
因此,即使签订了“包工头负全责”的协议,房主仍可能因自身过错而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如包工头冒用他人资质或借用他人资质,属斯诈或表见代理,应向包工头和借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