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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效力。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法律赋予实际施工人一项权利——工程价款请求权。
《民法典》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但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折价补偿;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进行修复,修复合格后仍有权请求折价补偿。
[终结]施工合同无效——〉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可主张工程价款。
关于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折价补偿以及发包人不验收等问题,可关注我的后续文章或与我取得联系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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