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诉某汽车服务公司、王某飞、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6-05-25 16:38:59

889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林某在某汽车服务公司购买一辆二手车,约定车辆转让价格为35000元。

  该公司员工王某飞在合同中注明“保证此车无重大事故、无火烧、无泡水,保证此车公里数表75000公里”。

  林某付清购车款,后发现案涉车辆早在2021年3月行驶里程就已超过127000公里。

  林某认为销售方存在欺诈,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合同,由销售方“退一赔三”。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车辆行驶里程是确定二手车价格的重要因素。

  本案中,2024年1月16日,某汽车服务公司向林某交付车辆时里程表显示75000公里,并承诺该行驶里程数真实。

  后经查该车辆在2021年3月14日的行驶里程已达127000公里,故某汽车服务公司构成欺诈。

  另,因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某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依法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某汽车服务公司、王某连带向林某返还购车款并三倍赔偿,林某返还案涉车辆。

  【典型意义】

  当前,我国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二手车市场交易频繁。

  车辆是否发生过重大事故、是否水淹以及行驶里程等,是影响车辆安全性能、使用寿命、市场价值和消费者购买意愿的核心信息。

  二手车经营者篡改车辆里程表读数或明知里程不实而未披露,明确承诺的里程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构成欺诈。

  本案中,法院判决二手车经营者“退一赔三”,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警示二手车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车辆真实情况,守法诚信经营。

  对于促进规范二手车市场交易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